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互助会章程》规定,现将2018年度互助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互助金的会员医疗费发生时间:201811日—1231日。

22019325日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互助金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辅助材料(附件2)提交所在分工会处,分工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41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互助会理事会秘书处(校工会办公室)。

3、互助会理事会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秘书处成员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医疗凭证委托校医院审核),对初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告知申请会员。

4、在2018年度浙江省省级单位公务员救助型医疗补助和学校医疗补助审核发放完成后,由互助会理事会秘书处组织成员单位对互助金申请材料进行核算,提出互助金发放建议方案,并提交理事会。互助会理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确定互助金发放金额。互助金发放情况在数字校园、校工会网站上公示后,发放互助金。

互助保障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即可于确诊后凭浙江省省级基本医保定点机构出具的病理切片报告或确诊证明(如在其他医院治疗的,须经省、市、县〔区〕医保定点医院确诊)、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向所在分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互助金申请表》。由所在分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将申请表、病理切片报告或确诊证明交理事会秘书处(校工会办公室),经校医院鉴定,提交理事长审批后,由秘书处按照《章程》相关规定给付互助金。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互助金申请表及所需辅助材料清单.docx.docx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互助会章程(修订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