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21-2022-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次数:320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相关工作的通知》(杭电研通[2022]2号)以及《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文件精神,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候选课程的确定形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附件3),教师自主申报。具体要求:

1.教师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附件4)。

2.教师于申请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于学期中提交课程教案(附件5)、授课课件;于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开学初提交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佐证材料。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电子版于202239日前提交,课程教案、授课课件的电子版于2022420日前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ujingjing06@hd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学院139办公室。

二、候选课程的推荐程序

(一)学院初审及公告

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经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欢迎广**生进行观摩和随堂听课。

(二)学院开展评价跟踪工作

学院通过全覆盖听课(督导组、专家)、教案评价、学生评价等对申报课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其中,督导组、专家听课各不少于两次。(附件6

(三)学院评价审核及推荐

由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对课程进行教学效果综合评价。2021-2022-2学期末或2022-2023-1学期初对申报课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按2021-2022-2学期学院研究生开课门次数前20%的比例进行初评和排序推荐,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审核、认定。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相关工作的通知》(杭电研通[2022]2号)

2.《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

3.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

5.教案模板

6.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线下听课)

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研究生教学 “优课优酬”相关工作的通知(杭电研通[2022]2号).pdf.pdf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doc

教案模板.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