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相关工作的通知》(杭电研通[2021]30号)以及《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文件精神,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1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候选课程的确定形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附件3),教师自主申报。具体要求:
1.教师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附件4)。
2.教师于申请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于学期中提交课程教案(附件5)、授课课件;于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开学初提交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佐证材料。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电子版于2021年10月8日前提交,课程教案、授课课件的电子版于2021年11月17日前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ujingjing06@hd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学院139办公室。
二、候选课程的推荐程序
(一)学院初审及公告
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经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欢迎广**生进行观摩和随堂听课。
(二)学院开展评价跟踪工作
学院通过全覆盖听课(督导组、专家)、教案评价、学生评价等对申报课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其中,督导组、专家听课各不少于两次。(附件6)
(三)学院评价审核及推荐
由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对课程进行教学效果综合评价。2021-2022-1学期末或2021-2022-2学期初对申报课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按2021-2022-1学期学院研究生开课门次数前20%的比例进行初评和排序推荐,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审核、认定。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相关工作的通知》(杭电研通[2021]30号)
2.《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
3.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
5.教案模板
6.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线下听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相关工作的通知(杭电研通[2021]30号).pdf
2.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pdf
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doc
5.教案模板.doc
6.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