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党委关于规范总支台账、支部台账、党小组台账及个人台账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1048

各总支、直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的组织及党员个人的管理,结合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联合党委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建立的台账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关于组织台账(总支台账、支部台账、党小组台账)
1、各级党的组织必须建立台账制度;
2、各级党的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必须采取台账方式加以记载;
3、记载的方式可以采取会议记录、文件、照片、视频、PPT及其他材料等;
4、书面记录必须严格按照下列内容进行记载: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每人发言内容、记录人。七项内容必须完整,必须用手写,不能采取打印方式;
5、组织所有的规章制度、重要的通知,必须按照正式下文的要求形成文件;
6、照片、视频、PPT及其他材料可以作为党内活动佐证材料。
二、关于党员个人台账
1、每位党员必须建立个人台账;
2、每位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所有活动必须认真进行记载;
3、党员个人相互谈心、谈话,主动服务师生,参加献血、参与自愿者活动等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也要如实记录;
4、记录方式一般采用书面记录的形式,严格按照下列内容进行记录: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具体内容(尽量把活动的内容详细记录下来)。五项内容必须完整;
5、记录必须手写,不能采取打印的方式。
三、关于台账的检查
1、党委负责对总支、直支台账的检查,每年结合党建工作巡查进行检查。同时将不定期抽查支部、党小组及党员个人的台账;
2、总支、直支负责对支部、党小组、党员个人台账的检查;
3、支部在每年进行的党员民主评议中,必须对党员的个人台账进行检查,并对每位党员的台账进行评价;
4、各支部在党员民主评议中,必须从支部台账中,找出各位党员缺席支部活动的次数,并要求党员说明原因。

联合党委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