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党委关于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浏览次数:754

各总支、直支: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要点》已经党委审定同意并印发,请注意以下事项:
1、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2017年学习要点,制定各总支、直支的学习计划(本年度已经开展的学习同样列入计划),书面稿(加盖党组织公章)在5月5日下午15:00前报联合党委(各总支请按照学校要求,直接上报宣传部,各直支交到联合党委后统一报送宣传部)。实际学习内容可根据学校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调整。注意:学习计划和实际学习中必须包含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法治学习三个主题。
2、做好学习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首页填写理论中心组成员信息,每次集体学习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学习主题或内容、参会人员、每人发言记录。注意:不得以综述、会议纪要等其它形式替代发言记录,不得用打印稿作为会议记录。全年集体学习记录不少于10次,另外还要安排专题调研,每年至少1次,以及若干次个人学习记录。2017年已有学习记录请誊抄至专用学习记录本,学习记录本年底需上交存档。
3、报送学习总结。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及时总结全年学习情况,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总结。
4、撰写个人体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需结合各自工作或业务领域,每年至少撰写一篇3000字左右个人体会。
以上注意事项在文件中均有规定,属常态化工作,请各总支、直支认真学习并加以贯彻落实。

联合党委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