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265

各有关部门、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登攀计划》文件精神,为调动我校教师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优秀社科学者,全面提升我校人文社科的学术影响,现组织开展优秀社科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工作目标

校优秀社科成果培育工作以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为主要目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必须是人事关系在我校,或与我校签有两年及以上人事聘用协议的学者(其参评成果需为协议有效期内发表或出版)。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成果。

(二)成果形式

申报评奖培育项目的成果为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或修改后再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申报后期资助的培育项目必须符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的相关要求,完成字数在15万字以上,且不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文风和较大社会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别项目、高水平论文或重要部门采纳报告为支撑。

三、成果培育内容

学校组织成果评审,对基本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培育,每项资助专项经费5万元。

立项后,申报人需对照各类社科成果奖的评审标准,梳理自身成果的优点与局限,制订详实的培育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成果质量和学术影响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出版高质量学术专著;

(二)发表与培育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三)增加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被转载、引用次数;

(四)推动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五)围绕培育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价评审意见

(六)推动培育成果发表更多书评及相关学术评价;

(七)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培育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八)多渠道推介成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或者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五、成果培育项目材料报送

(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11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 书稿1

(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由学院汇总、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以上纸质材料,请于910 日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skl@hd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1329

 

9.10 关于申报2021年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