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研究生教学 “优课优酬”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405

各位老师:

依据《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文件精神,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2021-1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候选课程的确定形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教师自主申报。具体要求:

1.教师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附件2)。

2.教师于申请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于学期中提交课程教案(附件3)、授课课件;于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开学初提交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佐证材料。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交纸质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电子版于2020930日前提交,课程教案、授课课件的电子版于20201030日前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mz518@hdu.edu.cn.

二、候选课程的推荐程序

(一)学院初审及公告

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经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欢迎广**生进行观摩和随堂听课。

(二)学院开展评价跟踪工作

学院通过全覆盖听课(督导组、专家)、教案评价、学生评价等对申报课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其中,督导组、专家听课各不少于两次。(附件4

(三)学院评价审核及推荐

由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对课程进行教学效果综合评价。2020-2021-1学期末或2020-2021-2学期初对申报课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2020-2021-1学期学院研究生开课门次数前20%的比例进行初评和排序推荐,公示3后上报学校审核、认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927


附件:

1.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2.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doc

3.附件3-教案模板.doc

4.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