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以及2013-2016年立项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清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浏览次数:532

学院收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和2013-2016年立项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数

学校报备给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得超过限额数。各学院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分配 申报数(个数)

理科

文科

通信工程学院

2


理学院

2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


网络安全学院

2


管理学院


2

会计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5

体育教学部


3

经济学院


3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

1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其他研究机构

1

(二)立项基本要求。

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

2. 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 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三)2020年申报截至时间

各学院上交申报材料(学院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截止日期2020911日。学校评审通过,确定的立项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上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918日。

(四)关于2013-2016年立项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

因疫情影响,全面开学时间延迟,原定于2020 5 月底清理的20132016 年立项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按教育厅最新规定顺延至20209月底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教育厅系统里填写结题申请,915日前将纸质结题材料(结题报告、立项文件和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到科技处。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成瑶 郭春伟,联系电话:0571-86919021

附件1 教育厅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 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