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1095

各位老师:

2018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即将展开, 要求如下:

一、补助原则

优先考虑因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同时兼顾考虑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补助申请标准

1.对身患重大疾病,因治疗等原因自付医疗费数额巨大,给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困难的,可申请6000-10000元的补助;

2. 对身患重病,因治疗等原因自付医疗费数额较大,或因天灾等特殊原因,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可申请3000-6000元的补助;

3.对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因患病、下岗或天灾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一定困难的,可申请1000-3000元的补助。

三、上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教职工本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交所属分工会。

2. 申请者需向工作小组提交下列相关证明:

1)患重病、大病者须提供病史、治疗证明复印件;

2)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如配偶下岗、待岗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二)分工会审核

1.分工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表内容、治疗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等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提交不全、情况不实的,不予受理上交,对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在分工会意见栏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上交校工会。

2.《申请表》须有分工会主席签字、所在党组织盖章有效。

3.分工会可提出补助金额的建议供工作小组参考。

请各分工会福利委员在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切实掌握本部门困难教职工情况,组织好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做好情况介绍准备,并于1220日前上交困难补助申请表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41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困难补助暂行办法(修订稿).do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