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503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省内外享有知名度的拔尖人才,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杭电人〔2013〕231号)精神,特开展我校第二批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遴选和首批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遴选

(一)培养目标

    以竞争择优方式遴选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扶持其成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科带头人,形成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储备。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本计划分为A、B两类,申报A类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B类人选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6个月以上的海外访学、进修经历。

3.在本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师德、师风。

4.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具体遴选程序、培养和支持措施

    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杭电人〔2013〕231号)文件执行。

(四)推荐名额

    我校计划遴选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0名左右。博士点学科所在学院推荐名额为3名,其它学院推荐名额为2名,研究院、研究中心推荐名额为1名,机关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科推荐。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人填写《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和推荐,A、B两类推荐人选分别排序。

2.学院统一将推荐报告、《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各1份于6月2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室,电子版发送至szgl@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说明

1.在聘任合同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不能申报本计划。允许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申报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但一经入选,学校免除其相应中层干部职务。

2.校优秀青年、杰出青年教师培育专项入选者不得申报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培养期内的校优秀骨干教师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二、首批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5年遴选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

(二)考核内容

    培养人员填写《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中期考评登记表》,所在学院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根据培养目标与培养协议、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后提出评价等次建议(合格、不合格)。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于6月21日前将考核情况报告、《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中期考评登记表》《中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中期考评人员一览表》纸质版1份交至师资管理科室,电子版发送至szgl@hdu.edu.cn

   联系人:管越峰、陈上宝;联系电话:869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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