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互助会章程》(杭电办〔2014〕141号)第七条规定,现启动我校教职工互助会第四期会员入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已入会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按年度由互助会理事会秘书处统一进行会员办理。如需退会,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教职工互助会退会申请表》,经互助会理事会同意。退会后不再享受教职工互助会会员待遇。
二、新申请入会者,须填写《教职工互助会入会申请表》,并交分工会统一办理。其中,2014年5月31日前入校的教职工申请入会的,必须补交自《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互助会章程》实施以来的所有年度会费;2014年5月3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入校的教职工,必须补交自起薪年度以来的所有会费;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入校的教职工可自起薪次月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本年度会费。本期新入会的教职工成为会员后的次年方可享受教职工互助待遇。
请各分工会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于6月30日下班前将《教职工互助会入会汇总表》和《教职工互助会退会汇总表》交至教职工互助会理事会秘书处(校工会)(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gh@h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