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期末考试评卷与成绩档案提交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次数:561

 1. 评卷、提交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评阅试卷,阅完卷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hdu.edu.cn/)录入成绩,检查无误后提交,然后在线打印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名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秘书把本学院所开课程的成绩单收齐,与系统内提交成绩核对无误后盖学院章,于当学期结束前将一份课程成绩单交研究生院备案,另一份学院留存。

    3. 因其他原因无法录入系统的选课学生成绩,请任课教师将这些学生的成绩手工添加在系统打印出来的课程成绩单后面。

4.需提交的期末档案: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输出打印成绩表一式两份,签字后交学院教科办。

请注意:按照学校要求,学位课程期末考试至少占总成绩70%,平时成绩至多占30%

2)授课计划表,格式见附件。

3)平时考勤等教学过程材料,如点名册。(点名册也可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印空表、填写上交)

4)考试卷或考查作业。

5)考试课除以上4项外,还需提交经教师签字后的AB样卷。

附件: